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严格防范“三股势力“借机滋事的通知》(豫公密发【2009】1340号,焦反恐办【2009】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反恐防范的紧急通知》和市反恐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及焦建【2009】93号《焦作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防范境内外不法分子借机滋事,制造扰乱秩序事端,结合我公司担负全市供水的实际任务,为切实做好公司的反恐工作,公司各单位务必竭尽全力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范措施
要高度重视反恐防范工作,清醒的认识到境内外三股势力借机生事乃至恐怖袭击的现实性和紧迫性,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市的部署上来。要在日常防范工作的基础上,立即提升防范工作等级,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启动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加强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人、责任制,加强一线员工和岗位的防范意识,确保各项措施发挥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和防范工作目标,全面检查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供水厂要全面提升反恐安全防范能力和防范等级,加强对供水厂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管理、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制并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厂区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巡查制度,发现问 题及时处置。
2、各供水厂领导要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抽查,确保本单位反恐工作落在实处 。
3、加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管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上级检查,人员经公司允许可以进入(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单位领导全程陪同,并进行登记。
4、切实做好供水厂氯气使用保管工作,保证加氯间24小时人员在岗,确保供水生产 的安全运行,并保证万无一失。
5、对供水厂高、低压配电设备、专线供电线路、清水池等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6、要严格遵守水质监测制度,增加对水源及出厂水的水质监测次数,做好水质测报工作,确保不出现水质事故。
(二)维修中心加强城区市政供水管网的巡查力度,对爆管、供水设施损坏、破坏等情况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抢修恢复供水。
(三)水质化验中心要严格执行公司《水质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质的检测频次,确保水质安全。
1、加强对供水厂化验室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各供水厂出厂水符合国家标准。
2、作好管网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的安全。
3、加强水质的监测与预警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做好突发水质事件应急管理。
三、加强排查力度,隐患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技术防范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大排查,大检查,建立隐患台帐、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做到不留死角,排查到位,发现问题能整改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公司进行整改。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员工要熟练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应急救援抢险预案,切实抓好反恐各项防范措施的整改落实,着重抓好重点部位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防范等级,确保公司安全供水。
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九月八日